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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不小心就盗版侵权了?!青少年版权普法宣传讲座走进六榕

| 【记者 佘铄嘉 见习记者 叶玉冰】【编辑 子禾】 | 2019-05-14 13:53:49


2016年电视剧《锦绣未央》火了,

2019年小说《锦绣未央》又“火”了!

不过,此“火”非彼火,

法院判决认定小说《锦绣未央》侵权,

引起了广大热议!

那么,各位街坊,

你们了解版权吗?





为丰富青少年的版权保护知识,提升青少年的版权保护意识,5月11日上午,青少年版权普法宣传讲座“版权保护在身边”在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六榕分馆开展。本次讲座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业务部部长杨丽芳担任主讲,广州市第82中学的8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在讲座过程中,

杨丽芳以生活中的

版权侵权案例为出发点,

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元形式

向在场学生讲解了版权的相关知识。

通过讲座,

同学们了解到什么是版权,

如何用好版权,

并在互动问答中增进对版权的认知。




今后,六榕街与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将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尊重创新与版权的理念,营造出“讲诚信、讲道德、遵守法律、崇尚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没有到场的街坊,

你们想了解版权的相关知识吗?

小e给大家盘点本次讲座精彩内容,

大家可要认真看了!




版权的含义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拥有的一系列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自动对该作品拥有了版权。



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版权有两大权利,分别是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哪些行为侵犯了版权?


1. 擅自复印他人撰写的图书,并拿去售卖;

2. 故意歪曲、恶搞他人的作品,让人误解作品本来的含义;

3. 抄袭他人的文章,当作自己的作文,甚至还拿去发表;

4. 用手机拍摄电影院作品,并放到网站上与他人分享;

5. 未经合作作者同意,将与他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或拿去参加比赛和评奖;

6. 在收费表演中,未经作者同意,朗诵该作者的文章或者表演其作品。


简单来讲,

绝大部分未经作者同意,

擅自使用作者的作品的行为,

都是侵权盗版行为!



我们该如何尊重版权?


1. 在使用他人的作品时,一定要准确地标注作者姓名和出处;

2. 如果是商业性使用,须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支付报酬;

3. 不抄袭他人作品,不盗用他人的智力成果;

4. 在正规渠道购买和合理使用正版产品。


拒绝侵权、盗版,人人有责!




图片由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六榕分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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