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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黄花岗街辖内一居民阻止加装电梯施工时意外死亡

| 【记者 黄绮媚】【编辑 方米妮】 | 2019-05-16 16:28:45

                                                                         




近日,

一名男子阻止加装电梯围蔽施工,

期间情绪过激突然倒地的视频

因被广泛传播,

吸引了市民们的关注。



想了解具体是什么情况?

街坊们请看小e今天的报道——



事件概况

小e从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获悉,该事件事发于5月12日上午9时许,居住在东环路3号大院25号楼的底层业主刘某对正在为该大楼开展加装电梯工程围蔽工作的人员进行阻挠,并在情绪激动用力推撞铁架的过程中突然倒地。其后,民警及“120”救护车到场后检查证实刘某死亡,符合猝死,目前公安机关已在进一步调查。



据小e了解,东环路3号大院25号楼是一栋9层楼高的老旧住宅,共有52户居民(其中有8户业主为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在申报户数中按一户计算),因此该栋楼宇实际共有44户业主参与表决是否同意加装电梯,并最终获得39户居民表示同意,比例超双2/3,其中一户表决不同意的居民已确认就是事件中的当事人刘某一家。



网传刘某曾索要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的要求也被小e从街道和社区居委的说法中获得证实,“社区居委会于2018年5月6日,也就是该大楼申请报建前组织过一次协调会议,会上刘某表示了‘(加装电梯)会影响采光,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直到该大楼在批前公示期内有业主提出异议后,社区居委会于2018年12月19日第二次组织召开了加装电梯协调会,刘某于此次会议上提出了人民币20万元补偿的要求,但此举因被大楼加梯小组认为不合理而拒绝了,是以该次协调会议以调解不成功而结束。



新闻小链接:为促进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广州市于2016年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穗府办规[2016]11号),文件中的第五条明确指出,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报建加装电梯。



     

黄花岗街道办事处亦向小e透露,东环路3号大院25号楼加装电梯工程是为已经合法程序审批并合法合规进行围蔽施工。据了解,该楼宇已于2019年1月29日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219号),大楼加梯小组与2019年3月13日到街道登记施工许可信息,街道城管科依照《小额工程信息录入规定》(越建水[2016]49号)给予办理《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



       


据统计表示,黄花岗街地域广,老旧楼宇众多,辖内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住宅无电梯楼梯楼有398栋合计788梯口,需求极大。目前已有202梯口项目批复规划许可证,其中已建成154宗现正在施工建设38宗待进场开工的10宗,预计今年底将可建成50部左右,完成情况居越秀区之首



       
此图为:        
水荫直街32号楼外已完成安装的电梯全貌。        



此图为:        
东环路1号之一大楼外已完成安装的电梯全貌。        
       



       
此图为:        
在云鹤北街二十七巷二号楼的电梯落成仪式上,业主们给云鹤社区居委会送去了感谢的锦旗。        


在此项重点工作中,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居委会多次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并成功为9栋大楼的电梯加装工作申请到了财政补助,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



此次不幸事件发生后,黄花岗街道办事处也正主动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并组织驻点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指引服务。接下来,街道办事处也将会继续积极跟进,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旧楼加装电梯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好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推进该项民生工程,也得到了绝大部分街坊民众的支持,对低层住户的补偿问题,只要大家经过耐心友好地协商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对于今次不幸事件,小e深表遗憾,愿死者安息,也希望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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