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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政策宣传 | 两种情况下办理广州居住证不需等半年

| 【记者 吴瑕】【编辑 严直高】 | 2020-01-20 16:47:34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的宣传解读工作,1月10日上午,建设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在榕树广场以摊位形式开展居住证政策宣传活动,为居住在辖内的来穗人员详细解读《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疑答惑等形式宣讲关于居住登记的重要性、居住证办理流程和条件、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出租屋消防安全、来穗人员服务及新政法规等相关知识。现场气氛热烈浓厚,吸引了广大来穗人员热情参与,出租屋管理员积极派发居住证申领指南、来穗人员服务指南、出租屋备案指南、出租屋消防安全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50份,受理来穗人员咨询38宗。


通过宣传活动,使来穗人员更深入了解《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及关乎切身权益的新政策,提升了他们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促融合的最终目的。


小e了解到,去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以前往居住地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符合以下要求就可以申办广州居住证: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需要的申办材料:


办理对象:

近一年内在广州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来穗人员;


所需材料: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办理对象: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来穗人员;


所需材料: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受理机构及申报方式

来穗人员可以到居住地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通过来穗、公安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信息由建设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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