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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本色,珍惜荣誉!退役军人着军装应注意事项

| 【记者 郭仲然】【编辑 楚韵】 | 2020-07-18 15:09:25



脱下一身军装只要1分钟,

但割舍这份情感却不容易。

“脱军装就好比脱层皮”,

这种感受只有当过兵的人才懂……





为了指导退役军人参加大型活动着装行为,展现“退役不褪色”的良好形象,激发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不负军旅、砥砺前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


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醒各位退役军人,着服役期间军装的行为有统一规范,明确可着服役期间军装的时机场合,军装的类型、制式、季节款式等。




漫画图解,一看就懂




▲ 依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第二条,“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时,按照活动组织单位要求,可着按军队规定个人留存的服役期间装备的制式服装(简称服役期间的军装)、现工作岗位制式服装、正装(或少数民族盛装),在胸前适当位置佩戴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 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依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第三条,“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下列活动时,可以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要求,着服役期间的军装:


(一)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组织的建党、建军、国庆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等重大纪念、庆典活动;

(二)党、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及驻地军事机关开展的面向退役军人的表彰奖励、典型宣传活动;

(三)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及驻地军事机关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等举行的庆典、集会活动;

(四)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及驻地军事机关组织或批准开展的国防教育、英烈祭扫纪念活动;

(五)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及驻地军事机关批准允许着服役期间军装的其他活动和场合。



▲ 依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的,退役军人未经批准不适宜在其他场合着服役期间的军装,如同学老乡聚餐、企业单位年会、未经批准集会等场合。




▲依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第四条,“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允许着服役期间的军装时,通常着常服或礼服。”第十二条:“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和活动邀请函。”




▲ 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九条,“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


依据《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第五条:“退役军人着服役期间的军装时,应按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不同季节款式不得混穿。2名以上退役军人同时参加活动时,军装的季节款式要保持一致。”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中国军人是人民心中的英雄,维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军人形象,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广大退役军人的责任和义务。退役军人不按规定着装,出入不适宜场所,参加不恰当的活动,同样会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误导广大人民群众。只在允许的场合着允许的军装,需要从你我做起,受社会监督!



资料来源 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制图 信息时报 梁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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