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微社区e家通 > 越秀区 > 大东街 > 正文

东川路小学开展安全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自我保护,远离犯罪

| 【记者 郭仲然】【编辑 楚韵】 | 2020-12-15 12:57:17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给同学起外号很不文明,是一种欺凌行为。        

不能随便弄坏同学的文具、撕坏同学的作业。        

不能以大欺小,不能随意欺负低年级的同学。        




为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培养乐观、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从小学会自我保护、学会共同生活,今日上午东川路小学开展2020学年安全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邀请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李丽丹检察官为进行《自我保护 远离犯罪》主题讲座。课堂氛围活跃,同学们积极与检察官交流。        




检察官通过撕纸条的小游戏引入生命权的重要性,向同学们强调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随后,检察官通过防拐骗、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等不同主题为同学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重点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种类、形式等内容,强调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防诈骗专题讲座


李检察官介绍了日常生活中可能潜藏的诈骗行为,建议大家做到“不听、不看、不信”。如若遇上,应找到家长核实消息后再做相应的处理。最后的互动环节,李检察官还现场解答了队员们的疑问。





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


课堂上播放越秀区检察院拍摄的普法案例视频“我只是开了个玩笑”“喜欢就要拥有”引起很多同学的共鸣,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同学之间玩笑嬉闹一定会注意尺度,要尊重同学、保护自己。





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教育


在讲解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的过程中,检察官也引入《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支付赔偿费用等相关知识,鼓励同学们自觉学习《民法典》,多了解法律常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结合越秀区交通实际情况,检察官为同学们科普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大家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增强同学们“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了解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




“寒假即将到来,通过法治课程给孩子传递法治知识,增强孩子们的自护意识非常重要。”李丽丹检察官在课堂上针对防拐骗、预防性侵害等方面给予建议,很多同学也就情景模拟分享自己的小办法,就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交流,提高法律知识学习效率。


图片来源 东川路小学

通讯员 越检宣 东川路小学


信息时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

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C) 粤ICP备14002173号-1 爆料电话:020-34323111 QQ:800023111 官方微博:@ 信息时报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34323133 邮箱:xxsb_gz@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