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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这个地方的住宅房屋征收最高可补84150元/平方米

| 【记者 张玉琴】【编辑 邓菲菲】​ | 2021-09-09 1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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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越秀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决定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设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项目,同时公布规划红线范围和补偿方案。根据补偿方案,该项目住宅房屋若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达84150元/平方米。项目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征收范围

根据决定,征收房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9号,东川路白云一街3号、4号、6号,东川路白云二街1号、3号、5号、12号,东川路87号、89号,东川路91号大院17栋、18栋(具体详见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图)。









烈士陵园站规划红线范围附图








搬迁时限奖励要比同类型项目高




根据补偿方案,项目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即:

  • 框架结构房屋(已装电梯):65000元/平方米;

  • 框架结构房屋:63000元/平方米;

  • 混合结构房屋:62000元/平方米。

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同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还设有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弃产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征收奖励。


搬迁时限奖励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搬迁时限奖励最高,即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将按6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搬迁时限奖励。记者发现,与此前其他同类型的房屋征收补偿相比,该项目的搬迁时限奖励较高。此前十三号线二期工程纪念堂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当中,住宅房屋搬迁时限奖励最高只有4000元/平方米。


弃产补助则是指,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弃产补助。


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则是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给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按每月50元/平方米计算。


综上,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可获84150元/平方米补偿。





住宅房屋有两处房源可选择产权调换




根据补偿方案,本项目提供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安置房和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安置房作为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源,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模式进行产权调换。


选择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安置房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类别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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