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法讯 | 微信转错账了,能要回来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 【记者 黄绮媚】【编辑 肖华】 | 2022-04-26 07:47:41
微信转账转错了,
钱还能追回来吗?
让我们来看看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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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近日,居民王先生跟社区律师诉说了一件烦心事:原来王先生在给生意合作伙伴支付货款时,由于看错了微信名字,转账时也没有认真核对,误将 10000元货款转给了他的另外一位客户。发现转错后,王先生立刻联系这位客户,但对方表示不是他的过错,几经协商,仍拒不返还款项,甚至还把王先生拉黑了。那么,王先生的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说法】
根据王先生的陈述,社区律师表示,王先生可以依法追还该笔款项。原来,王先生的这位客户是在没有法律根据下取得这10000元,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受损失的人不仅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还可以依法要求得利人赔偿损失。如果这位客户因拒绝返还金额,导致王先生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给生意合作伙伴,并因此而承担了违约责任,那么王先生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向得利人索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而第九百八十七条也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看完律师说法后, 大家是不是对民法典 是不是有了更具体的认知呢? 你是否仍有其他问题 想要亲自联系社区律师?
别急,为了让法治知识 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及, 把民法典宣传至各家各户, 小e携手广东迅法律师事务 在咱们华乐街开设了“华乐法讯”专栏, 在为大家说法讲法的同时, 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生活中 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难题。
社区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2009年至2013年,该律师所以“所所结对”形式开展华乐街所属社区法律服务;自2014年起,该律师所李文立、蔡小奋、谢文浩、丘依红等律师分别担任华乐街所属10个社区的法律顾问, 擅长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房产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等法律业务。
下面是华乐街各社区律师在2022年5月的值班时间表,有需要的街坊们可收藏哟~
社区律师的值班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作临时调整,敬请谅解。
社区居民有任何关于法律的疑问,也可直接到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103室)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20-83821185。
华乐大厦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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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
信息及图片来源:华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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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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